祝学贞律师
原告与被告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,本人为原告代理。一审法院认同原告主张的合同关系确实存在,但不认可原告以原材料计算工程量的主张,认为不能查明原告完成的工程量,从而不支持原告诉请的工程款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陈X、东莞市XX公司(以下简称XX公司)、东莞市XX(以下简称XX诊所)因与被上诉人江苏XX公司(以下简称康XX公司)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,不服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(201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东莞市XX公司(以下简称XX公司)因与被上诉人东莞市XX公司(以下简称XX公司)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,不服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(2018)粤1971民初86号民事判决,向本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深圳市XX公司(以下简称XX公司)因与被上诉人陈XX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,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(2016)粤03民初2451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于2... 查看详情 >>
本院认为,原审判决遗漏案件当事人,违反法定程序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(四)项规定,裁定如下:一、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(2017)粤1973民... 查看详情 >>